第二个问题是偏于实践的,那就是关于时间分配,您能再给我们一些具体的建议吗?
石静霞老师:我觉得大家在读到博士时,都已经有了一定的研究基础,要学会在自己的领域挖掘东西。比如说合同法,可能从表面上来讲,已经被研究的差不多,但实际上我觉得不是。我们知道,在法学领域,很多东西,国外的研究水平远远超过了国内的研究水平,也就是所谓的西学东渐,我们还有很大的空间。所以我觉得不存在没问题研究,即使是合同法这个比较熟的领域,只要挖得比较深,还是可以有东西研究的。建议你选一个具体的问题,多去参考国外的书。
关于时间,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这也与研究的连续性相关,做论文都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所以不要轻易地换领域,当然时间是越长越好,我觉得三年时间对于一篇完整的博士论文其实是不够的。
宁:99年出台,欧洲合同法原则,合同法无国界,法系的区别也很少,资料占有的越多,问题也就越容易发现。
3.有一个问题问一下边老师:随着资料占有的增多,对开题时的想法有冲突,论文结果跟开题时的差异在多大程度上是允许的?
边老师:再国外,在选题上 ,一般是不允许有改变,小的可以变动,但还是要跟导师沟通,所以国外开题一般会开很久,要经过反复的论证和咨询,定了题以后,再变的话都要跟导师沟通。
沈四宝院长总结:
第一,要加强师生的接触,尤其是在论文写作过程中。
第二,选题要结合自己的专长,选择别人没有研究,或别人研究得不深的领域,才能有所突破。
第三,注意选择的题目能和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把自己的研究和实践结合起来。第四,一定要认真,真正静下心来做好论文,不怕花的时间比人家多。
希望博士生同学们能写出对我们社会,对我们专业有推动作用的好的论文。
主持人: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各位老师的发言,感谢沈院长的光临和精彩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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