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康德开辟的思想进路,不少哲学家和科学家紧随其后,把科学客观性等同于“主体间性”,即科学命题或科学理论可以在主体间相互讨论、检验、批判,并最终基本上达成意见一致。虽然科学客观性有时指称普适一致的潜力,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仅仅依靠科学共同体的一致,甚至经常依赖由权威授予的有限数目的人的确认,从而借助他们的资格和凭证确立科学理论的好坏优劣、存废去留乃至是否是科学真理。就这样,主体间性开始在科学客观性中扮演根本性的角色。
在康德之后的许多哲学家的著作中都可以看到这一洞见,特别是在米德(G。Mead)、胡塞尔和舒茨(A。Schütz)的作品中。比如,胡塞尔说过:“在开放的无限范围中的每一个形状,即使在现实中是作为事实被直观地给予的,还缺乏‘客观性’;因而,它不是主体间地可规定的,在它的规定性方面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也不是可以互相交流的,因为每一个他人并不在同时实际地看到它。测量的技艺显然有助于实现这种客观化的目的。”波普尔更是径直指出:“科学陈述的客观性就在于它们能被主体间相互检验。”他后来又进一步指出:“主体间相互检验只是主体间相互批判这个更一般观念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或通过批判性讨论进行相互理性地控制观念的一个重要的方面。”莫兰则一言以蔽之:客观性是科学共同体展开批评过程的结果,客观性产生于科学家的一致同意。
科学家似乎也不甘示弱。皮尔逊在论及自然定律的普遍性时,也在主体间性的意义上议论了自然定律的客观性。因为自然定律在独立于个人偏见和狂想的意义上,在对正常人普遍有效的意义上是客观的。他说:“自然定律具有完全独立于系统阐述、证明或接受它的人的心智的有效性。”“力学理论的惟一客观要素,在于类似的两种人类心智的知觉官能和推理官能。”彭加勒言简意赅:“保证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客观性,就在于这个世界对于我们和其他思维者是共同的。”他进而解释道:“客观的东西必定对于许多心智来说是共同的,因而能由一个人传达给其他人,由于这种传达只能通过‘交谈’,所以我们甚至被迫得出结论:不交谈,就没有客观性。”也就是说:
除了对所有人同一的事物以外,没有什么事物是客观的;现在,只有比较是可能的,只有比较可以翻译为从一个心智传达给另一个心智的“交换货币”时,我们才能谈论这样的同一性。因此,除了通过“交谈”可以传达的事物,即可以用智力理解的事物以外,再也没有什么事物具有客观的价值了。
如果说彭加勒所谓的客观性主要针对科学的研究对象即客观实在而言的话,那么皮尔逊的目标直指科学判断和科学理论:“事实的分类以及在这种分类基础上形成绝对的判断——独立于个人心智的特性的判断——本质上概括了近代科学的范围和方法。科学人的首要目的在于在他的判断中消除自我,提出对每一个心智与对他自己同样为真的论据。”“科学的试金石在于,它的结果对于所有正常构造的和正式受教育的心智来说是普遍有效的。”罗素也赞同科学客观性即是主体间性:“科学知识的目的在于去掉一切个人的因素,说出人类集体智慧的发现。”它的始终不变的目标是,“消除感觉的主观性,而代之以对所有知觉者都相同的一种知识。”
主体间性的核心思想是科学共同体的意见一致。什么构成意见一致(consensus)?在科学修辞中,可以称其为“普适的同意”吗?雷斯蒂沃对此的回答是:客观性不是普适同意的事情,而是限制性的一致的某一类型的事情。例如,主体间的一致能够被用来指称这样的一致类型,即在恰当证明的、其感觉器官处于“恰当的工作程序”且在近代变成作为科学家而知道的人中发生的一致类型。在决定给定的关于实在的陈述是否是“客观的”时候,它们依赖这种类型的一致。但是,也存在其他类型的一致,它们都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受到局限。特殊的一致与所谓的“知识人”、他的学徒和他的同事相关。个体的一致可以被用来描述达到认知连贯(consistency),这种类型的一致是作者特有的、私人的或主观的知识的基础。一致的类型是按私人、群体和社会文化水准发展的。它们是人和环境(物理的、生物的和社会的)之间关系的特殊种类的结果,它们导致可区分的实在的结构。重要的是要注意到,所有的一致类型都包含某种主体间的检验(甚至个体的一致也能够被察觉是内心对话的结果)。
主体间性除了上述的本义之外,一些学者还对它做出进一步的诠释。齐曼认为,主体间性包括“移情”(empathy)。“理解并想象地进入他人的感受”的力量,对于参与社会生活并分享对社会生活的理解是根本性的。观察者要能理解这些状态,就必须有同样的个人体验,并意识到他人也有这样的体验。移情理解不仅在人的行为观察者和行动者之间起作用,对同一行为的不同观察者来说它也适用。他通过更广泛的反思表明:
主体间性既是人类状况的基础,也是主观性自身的基础。我们作为个体的自我意识典型地浓缩在笛卡儿的格言“我思故我在”里,但这是以我们对处于同一境况的其他生灵的了解为补充的。我们对自己更深刻的理解,是我们对他人的理解以及他人对我们的理解为参照物的。我们的思想因为“欢宴交际”(conviviality)而稳定,欢宴交际也就是把我们的思想与他人的思想相比较的机会。
隆季诺细致地考察了科学共同体通过批判达到协商一致的设计和构成的特征:不同观点的科学家的批判性的相互作用,可以缓和主观偏爱对背景假设、从而对理论选择的影响。虽然主体间的相互作用是科学认知的必要特征,但是并非正好任何相互作用的形式都将如此。如果主体间的相互作用之点必须把主观的东西转化为客观的东西,那么这些相互作用绝不应该简单地保持一个人的主观性和把它分配到所有其他人,而是必须构成真正的和相互的检验。详细说明共同体的设计和构成的特征能够有助于该目的,促进了转化的批判,从而达到作为知识合格的协商一致。这些特征有如下四点。(1)必须存在公共承认的批判的证据、方法以及假定和推理的论坛。(2)必须存在对批判的理解。共同体不仅必须宽容异议,而且它的信念和理论必须在对其内发生的批判话语的反应中随时间而变化。(3)必须存在公共承认的参照和诉诸标准:理论假设和观察实践参照它们评价,批判诉诸它们与探究共同体的目标有关。也就是说,通过明确地或隐含地表白遵守那些标准,个人和共同体可以采纳恰当的尺度,以评价他们的认知活动。探究目标的满意除非通过就共有的价值和标准评价,否则原则上不会被确定。这种评价可以由任何人执行,不仅仅由共同具有所有标准的共同体成员完成。而且,这些标准不是静态的,其本身在参照其他认为在时间上恒定的标准、目的或价值时,可以受到批判或发生变化。依靠这样的标准的预设是,它们幸存于类似的批判性的审查。(4)共同体必须具有理智权威平等的特征。有什么意见一致必须不是政治或经济的权力的结果,或者不是排除异议的视角的结果,而是所有相关的视角在其中被提出来对话的结果。这个标准严重强加内含的责任;它并不要求每一个个人过去的训练的履历或状态如何,都应该被认可在每一件事情上是同等的权威。逐题进行的相互作用,减少了把个人偏爱结合到科学知识本体中的可能性。虽然它们不能统统消除背景假定,但是能够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共同体之内和之间进行的相互作用消除了个人癖好,而且确保没有假定的集合仅仅借助它的公共性和隐匿性处于统治地位。他还强调了主体间的相互批判的广度和观点的多样性对于客观性的意义,并揭示出限制批判广度的几个条件——这能够妨害科学共同体的客观性。(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