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renblum,ScienceandModernCivilization,H。Boykoed。,ScienceandFutureofMankind,Bloomington:IndianUniversityPress,1965,pp。317~332。
L。Laudan,ExplainingtheSuccessofScience:BeyondEpistemicRealismandRelativism。A。I。Taubered。,ScienceandtheQuestforReality,MacmillanPressLtd。,1997,pp。137~161。
M。Pera,TheDiscoursesofScience,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94,p。131。
海德格尔的原话是这样的:“我们今天称之为科学的东西本质乃是研究,而研究的本质又何在呢?研究的本质在于,认识把自身建立为在某个存在者领域(自然或历史)中的程式。‘程式’在这里不单单指方法和程序,因为任何程式事先都需要一个它借以活动的敞开区域。对这样一个区域的开启,恰恰就是研究的基本过程。由于在某个存在者领域中,譬如在自然中,自然事件的某种基本轮廓被筹划出来了,研究的基本过程也就完成了。筹划预先描画出,认识的程式必须以何种方式维系于被开启的区域。这种维系乃是研究的严格性。凭借对基本轮廓的筹划和对严格性的规定,程式就在存在领域内为自己确保了对象区域。……通过筹划,通过对这种在程式之严格性中的筹划的保证,科学成了研究。但是筹划和严格性惟有在方法中才展开为它们所是的东西。这种方法标志着对研究来说是本质性的第二个特征。”参见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孙周兴选编,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第1版,第887、889页。
任鸿隽:发明与研究(二),《科学》,第4卷(1918),第2期。
任鸿隽:论学,《科学》,第2卷(1916),第5期。
皮尔逊:《科学的规范》,李醒民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15、37、18页。
N。Jardine,TheScienceofInquiry,OntheRealityofQuestionsintheScience,Oxford:ClarendonPress,1991,p。237。
科普宁等:方法,胡棣华等译,北京:《科学与哲学》,1985年第4期,第1~23页。
怀特:《文化科学——人和文明的研究》,曹锦清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版,第3页。
A。J。Bahm:科学方法及其预设,王毅译,上海:《世界科学》,1989年第4期,第52~55页。
皮尔逊还说:“今日在众多领域,人类还是未知的,对我们来说最诚实的方针就是强调我们的无知。这种无知可能是由于缺乏任何恰当的事实分类引起的,或者因为所设想的事实本身是人的未受训练的心智之不一致的、非实在的创造。但是,因为科学坦率地承认这种无知,所以有人企图把这些领域禁闭起来,作为科学没有权利侵犯、科学方法在那里没有用处的场所。按照我们提及的学派的观点,科学无论在哪里成功地弄清真理,哪里就有‘合法的科学问题’。”参见皮尔逊:《科学的规范》,李醒民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12、15、20页。
胡明复:科学方法论,《科学》第2卷(1915),第7期。
任鸿隽:说中国无科学之原因,《科学》,第1卷(1915),第1期。
任鸿隽:科学与近世文化,《科学》,第7卷(1922),第7期。
胡明复:科学方法论一,《科学》第2卷(1915),第7期。
丁文江:玄学与科学——答张君劢。张君劢、丁文江等:《科学与人生观》,济南:山东人出版社,1997年第1版,第205页。丁文江说:“我的宗教定义是为全种万世而牺牲个体一时的天性,是人类同动物所公有的。”参见同书,第204页。
N。McMorris,TheNatureofScience,FairleighDicknsonUniversityPress,1989,p。111。
J。Ben-David,ScientificGrowth,EssaysontheSocialOrganizationandEthosofScience,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91,p。536。
毛子水:《驳〈新潮〉〈国故和科学的精神〉篇》订误,《新潮》第2卷(1919),第1号。
黄昌穀:科学与知行,《科学》,第5卷(1920),第10期。
梁启超:欧游心影录,上海:《时事新报》,1920年3月3日至3月25日。
T。H。赫胥黎就科学教育的重心和科学方法对于继续学习科学的效用,发表了中肯的看法:“应当把一种完整的和全面的科学文化引入到一切学校”。“我并不是指应当把一切科学知识都教给每一个学生。那样去设想是非常荒唐的,那种企图是非常有害的。我指的是,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在离开学校之前,都应当牢固地掌握科学的一般特点,并且在所有的科学方法上多少受一点训练。因此,当他们迈入社会并获得成功的时候,他们就会有准备地面对许多科学问题;实际上不可能马上就了解每一个科学问题的现状,或者能立刻解决它,而是凭藉熟悉广泛传播的科学思想以及能适当地运用那些科学方法,才能了解某个科学问题的状况。”参见赫胥黎:《科学与教育》,单中惠等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88页。
皮尔逊:《科学的规范》,李醒民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12页。
N。McMorris,TheNatureofScience,FairleighDicknsonUniversityPress,1989,p。111。
图米:《科学幻象》,王鸣阳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49页。
萨顿:《科学史和新人文主义》,陈恒六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1版,第84页。
胡明复:科学方法论一,《科学》第2卷(1915),第7期。
I。Berenblum,ScienceandModernCivilization,H。Boykoed。,ScienceandFutureofMankind,Bloomington:IndianUniversityPress,1965,pp。317~332。
T。H。赫胥黎:《科学与教育》,单中惠等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42页。
E。Hubble,TheNatureofScienceandOtherLectures,LosAngles,U。S。A。,1954,p。10。这方面的资料不少。例如,考斯在阐释和拓展牛顿的“哲学中的推理规则”时,详尽地涉及到科学方法的诸多组成要素:首先,专心观察事实;第二,为了描述被观察到的一般特征,要给普遍的类型下一个精确的定义;第三,对表述一般规则的普遍定律进行归纳的概括;第四,采用解释性假设;第五,将假设的推断与归纳的概括仔细比较,当假设的推断与归纳的概括相抵触时,放弃这些假设的推断;第六,把经受了检验的假设用公理的方法组织起来,而理论的其余部分则作为公理的推论。牛顿第一个完整地发展了科学理论,对他的创造性活动的考察表明,所有这些方法论原理都是起作用的。参见考斯:科学方法,黄顺基等译,北京:《科学与哲学》,1985年第4期,第30~41页。(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