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Ctr(a)是a的真理内容的量度,Ct[,F](a)是a的虚假内容的量度。[9]也就是说,一个理论的逼真度等于它的真内容和假内容之差。
>在科学方法论的讨论中,主要关注的是两个理论之间的相对逼真度的比较。波普尔认为,对于这种比较,他原先的检验性理论照样适用,并未由于引进逼真性而导致方法论改变。[10]不过,进一步的分析表明,波普尔关于“逼真性”不改变其方法论的说法是错误的。要知道,“通过检验”和“没有通过检验”、“证伪”和“可能真”都属于认识论范畴,而波普尔的“逼真性”则不属于认识论范畴。按照他的说法:“我们的接近真理的观念或逼真性的观念,与客观真理或绝对真理具有同样的客观性,同样的理想或调节特性。它不是一个认识论的或认识的观念——同真理或内容一样。”[11]
>如果只是停留在认识论的范围,波普尔的反归纳主义的检验理论在某种特定的意义上是可以说得通的,即一个尚未被证伪(可能真)的理论比一个已被证伪的假理论要好。但是,说一个尚未被证伪的理论比一个已被证伪的理论具有较高的逼真度,则是说不通的。根据波普尔的逼真性概念,理论t[,2],比理论t[,1]具有较高的逼真度,当且仅当,t[,2]的真理内容而不是虚假内容超过t[,1],t[,1]的虚假内容而不是真理内容超过t[,2]。[12]完全有这样的可能,t[,1]比t[,2]先遇到反例,从而先被证伪,但在随后的检验中(注意:波普尔的逼真性概念是可以用于假理论的),t[,2]比t[,1]遇到更多的反例。因此,总起来看,t[,1]比t[,2]具有较多的真内容和较少的假内容,因而具有比t[,2]更高的逼真度,尽管t[,1]首先被证伪。
>以上分析表明,一旦引入“逼真性”概念,波普尔的演绎检验方法便不再适用,除非再引入归纳法的概念。只有借助于归纳法,我们才能将t[,1]被证伪而t[,2]尚未被证伪这种暂时的“逼真性”推广到将来,以致作出一个总体逼真性的评价。但这样一来,波普尔便背离了他的反归纳主义立场。
>关于“逼真性”概念,人们自然会提出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理论t[,2]比理论t[,1]具有更高程度的逼真性呢?”对此,波普尔回答说:“我不知道——我只是猜测。但是我可以批判地审查我的猜测,如果它经受了严峻的批判,就可以把这一事实作为支持它的充分的关键性的理由。”[13]当波普尔说这段话时仍然坚持反归纳主义的立场。但是,t[,2]经受住而t[,1]没有经受住的那个“严峻的批判”以及在此之前它们共同经受的检验都只是已经过去的有限的事件或证据,而一个理论的逼真性却涉及一个理论的全部真内容和假内容的比较,既包括已知的也包括未知的。既然如此,前者如何为后者提供“充分的关键性的理由”?休谟早已告诉我们,这种由过去说明未来的理由绝不会是演绎的,而只能是归纳的或概然的。
>由此可见,波普尔否认“逼真性”概念对其方法论带来冲击,其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如果说,在波普尔引入“逼真性”概念之前,他的反归纳主义或演绎主义或许还可以自圆其说,尽管与常识有些相违;但是,当他引入“逼真性”概念之后,情况就改变了,除非他把归纳法请回来。这样,波普尔便处于一个二难境地:要么坚持反归纳主义而放弃逼真性概念,要么引入逼真性概念而放弃反归纳主义。然而,波普尔对这种两难境地认识得不够充分,试图兼得鱼和熊掌,致使他的理论出现不协调性。
>3向归纳逻辑靠拢
>归纳逻辑学说的重要人物之一萨蒙(W。C。Salmon)对于波普尔试图清除归纳问题和归纳方法的主张不以为然。他向波普尔学派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即:科学有没有提供可靠预测的任务?如果有,那么波普尔所谓对一个理论的验证(corroboration)就不可避免地包含归纳的成分,因为其中包含由过去和现在推断将来的因素。毫无疑问,科学具有提供可靠预测的任务。为了与这个事实相容,“波普尔必须在理论科学和应用科学之间挖掘一道深深的鸿沟,而据此进行的区分本身就是令人难以接受的……的确,如果我们相信,至少尝试性地接受科学的预言的含义也是不可以的,那么人们将不知道是否要继续珍视理论科学的解释性假说了”[14]。
>面对萨蒙的质疑,波普尔学派的重要成员沃特金斯(J。W。N。Watkins)断然宣称,科学理论与人们的实践活动是无关的。他谈到,根据实践的目的选择理论和根据科学的目的选择理论在方法上有很大的不同,因而常常得出不同的结论。例如,一只轮船在雾中航行时,领航员总是谨慎地假定轮船比他所相信的更接近于礁石,并根据这种假定指导航向。[15]波普尔也说过类似的话:“虚假理论往往也作用得很好:工程或航海中所应用的公式大都已知是虚假的”[16]。
>波普尔的确在理论科学和应用科学之间划了一条深深的鸿沟,他引入逼真性概念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区分理论科学和应用科学。他谈到:“如果我们想阐明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之间、追求知识和追求动力或强有力的工具之间的区别,那么我们就少不了它。因为区别在于,在追求知识时我们一心想找到真的理论,至少找到比其他理论更接近于真理的理论,也即更符合于事实的理论;而在追求作为可满足一定目的的有力工具的理论时,理论往往为我们服务得很好,虽然明明知道它是假的。”[17]
>然而,在理论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关系上,波普尔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拉卡托斯(I。Lakatos)不同意波普尔和沃特金斯的观点,他指出:“在波普尔和沃特金斯所谓适合于假理论的大多数场合,人们可以发现那种得到高度验证的理论事实上被使用着。”[18]应该说,拉卡托斯的说法是对的。诸如领航员有意偏离理论其实不过是在理论指导下加了一些保险系数或作其他一些实用上的调整而已,并不说明科学理论在这里不起作用。
>拉卡托斯进一步谈到:如果坚持主张科学验证是分析的而不是综合的(是演绎的而不是归纳的),“这意味着科学理性和实践理性的明显分离,看来这正是波普尔和沃特金斯所提倡的。这种分离也许的确是‘可疑的和做作的’(fishyandhypocritical),而且导致对技术学的实际情况的误解。”[19]为此,拉卡托斯引进一个非分析的综合的“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概念。(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