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现状及趋势浅析
摘要:本文从移动支付的业务定义、业务类型、运营模式及支付流程几方面对移动支付业务的现状进行阐述,并在对业务发展较成熟的日、韩、欧洲等国家地区的移动支付业务标杆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移动支付市场的发展现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移动支付模式、业务流程及发展策略建议。
关键词:移动支付运营模式案例分析发展趋势
1.引言
移动支付从2002年开始,现在已经成为移动增值业务中的一个亮点。随着移动支付技术在金融、物流、制造、公共信息服务等行业的广泛应用,各种创新所带来成本的节约和效率的提升,移动支付的发展速度逐渐加快。据中国银联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到2009年6月末,全国手机支付定制用户总量突破1920万户,上半年共计实现交易6268.5万笔,支付金额共170.4亿元。预计到2013年,移动支付金额将达到8600亿美金。然而,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最新(本文转载自 www.yzbxz.com 一枝笔写作网)统计数据,截至2009年7月,我国的手机用户数已超过6.9亿,并以每月将近900万户的速度增长[1],是世界上最大的移动电话用户群。尽管我国移动支付市场发展空间让其他任何国家都望尘莫及,但我国移动支付用户数却不到手机用户数的5%,仅有的一些应用也主要局限在小额支付上。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移动支付市场在国内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何扩大移动支付业务的普及率和渗透率,从庞大的手机用户群体中识别潜在客户并将其转化,已成为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要想成功挖掘这座金矿,则需要看清移动支付发展的现状、方向以及影响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的关键因素,进而找出移动支付发展所应采取的策略。
2.业务概述根据移动支付论坛定义,移动支付是指进行交易的双方以一定信用额度或一定金额的存款,为了某种货物或者业务,通过移动设备从移动支付服务商处兑换得到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以移动终端为媒介将该数据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清偿消费费用进行商业交易的支付方式[2]。移动支付业务是由运营商主导建立的一种移动电子商务支付体系,用户通过移动终端绑定银行卡或话费、积分等账户后,就开通了移动支付业务。
移动支付终端通常为手机、掌上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但是,目前国内外的移动支付业务基本上都是在手机终端上开展,并且手机用户在数量上也占绝对优势,因此,也有人将手机支付与移动支付等同[3]。本文亦认同此观点,为了前后描述的一致性,在一些表述中手机支付的概念即为移动支付.
2.1业务类型按照欧洲银行标准化协会在TR603(European Committee for Banking Standards,“Business and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Mobile Payments”)的定义,可按照支付金额的大小和地理位置的远近,对移动支付业务进行分类。
2.2业务运营模式分析目前移动支付商业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类:以移动运营商为运营主体的移动支付业务、以银行为运营主体的移动支付业务和以独立的第三方为运营主体的移动支付业务。
1.以运营商为运营主体当移动运营商作为移动支付平台的运营主体时,移动运营商会以用户的手机话费账户或专门的小额账户作为移动支付账户,用户所发生的移动支付交易费用全部从用户的话费账户或小额账户中扣减。
特点:直接与用户发生关系,不需要银行参与,技术实现简便;运营商需要承担部分金融机构的责任,如果发生大额交易将与国家金融政策发生抵触;无法对非话费类业务出具发票,税务处理复杂。
2.以银行为运营主体银行通过专线与移动通信网络实现互联,将银行帐户与手机帐户绑定,用户通过银行卡帐户进行移动支付。银行为用户提供交易平台和付款途径,移动运营商业只为银行和用户提供信息通道,不参与支付过程。当前我国大部分提供手机银行业务的银行(如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工行等)都由自己运营移动支付平台。
特点:各银行只能为本行用户提供手机银行服务,移动支付业务不能够实现跨行互联互通;各银行都要购置自己的设备并开发自己的系统,因而会造成较大的资源浪费;对终端设备的安全性要求很高,用户需要更换手机或STK卡。
3.以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为运营主体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或移动支付平台运营商)是独立于银行和移动运营商的第三方经济实体,同时也是连接移动运营商、银行和商家的桥梁和纽带[7]。通过交易平台运营商,用户可以轻松实现跨银行的移动支付服务。
特点:该业务模式下移动运营商、银行和第三方之间权责明确,提高了商务运作的效率;用户选择增多[8]。平台运营商简化了其它环节之间的关系,但在无形中为自己增加了处理各种关系的负担;在市场推广能力、技术研发能力、资金运作能力等方面,都要求平台运营商具有很高的行业号召力。
2.3移动支付主要地区发展状况在世界各国的移动支付发展中,以日、韩、欧洲的发展较为成熟:各国移动支付业务发展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各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取了不同的技术实现方式。如日本采用由本土公司索尼开发的FeliCaIC技术,韩国主要采用红外技术[9]。各国的移动支付业务采用的商业模式也不尽相同。日韩主要是运营商主导模式;在欧洲,第三方联合运营模式发展较好。
日本日本的移动支付业务以NTT-DoCoMo为代表。它在开展移动支付方面有很多经验值得借鉴。从2004年8月推出移动支付业务“CsaifuKeitai”至今,NTT-DoCoMo已经在将此项业务拓展至海外多个市场,涉及到欧洲数十个国家以及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运营商。
NTT-DoCoMo提供的这种NFC移动支付业务最大的优点就是极大地简化了使用移动支付业务操作的繁琐性,方便了用户的使用[10]。但要成功开展移动支付业务,NTT-DoCoMo需要银行和商家的支持,为调动银行和商家的积极性,NTT-DoCoMo采取了如下策略。
选择FeiliCa作为移动支付技术从技术上来讲,FeliCa技术适用于移动支付技术。首先,FeliCa卡具有很高的安全性,适合存储安全要求很高的用户个人信息。其次,FeliCa技术传输速率非常高,操作简单,用户只需在特殊的读卡器前晃动安装有FeliCa芯片的手机就可完成支付,能够增强用户使用移动支付业务的体验。FeliCa芯片在日本众多领域都有应用,在电子支付领域具有一定的基础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全方位查询股市信息;提供用户当前位置,;提供量身定制型楼市信息;实施提供各保险公司的车辆理赔信息;各种金融游戏;以及有线、无线互联互通的个性化服务。可以说,Moneta相关技术已经在实际上将手机变成一种集卡、POS、ATM、甚至部分个人电脑功能于一体的功能强大的个人金融服务终端。(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