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和谐社会”这个词语,也是自封的嘛,是一种理想社会。当今社会真的“和谐”了嘛?况且,一个社会是怎样的,不是自己说了算,历史自有评价。当的“贞观之治”,还是后代给定的,因为当时真的“治”了。再如,当本人侵略中时候,号是多么的惑人:建立大东亚共荣圈、王道乐土。当时的伪政府也必然跟着喊“共荣”、“乐土”,设若在那个社会,我们是否也可以不发声,因为是“共荣圈社会”了嘛,生活在“乐土”,还战斗个啥?当时如果有杂文的话,也大可不必要什么战斗了!
3、杂文的字数要多少
这个问题也是文若书提出来的,是基于杂文的短小精悍而言的。这个大家的意见还没有一致。一般以1000-2000字为多。个人认为: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如果硬定个标准,该是怎样的呢?本来1000字的杂文行3000字,份肯定不少,失去了精悍;如果有话要说,硬要1000字结尾,就显得言犹未尽,给人以单薄的感觉,
竞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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