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发言稿:世界难题的中国式求解
同志“七一”解读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七一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一论述,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特殊的国情、党情条件下,对腐败这一世界难题探索、求解的基本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腐败是困扰人类社会的一个世界性难题
国家和阶级消亡之前的任何社会形态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都是带病运作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在阶级社会中,腐败是最令人棘手的一个“顽疾”。不论西方还是东方,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论资本主义制度还是社会主义制度,都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地存在着腐败现象,只有多少之分,没有有无之别。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历史启示我们,要把腐败和官僚主义现象同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本身区别开来。腐败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的现象。自从人类社会产生剥削阶级和为其服务的政权机构以来,就出现了腐败现象。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区别于历史上任何剥削制度的崭新的社会制度,为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创造了条件,并不是说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就马上彻底解决了腐败问题。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党内存在着严重腐败现象,有其非常复杂的历史和社会现实原因,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本身带来的,要彻底铲除腐败毒瘤,唯一出路还是要依靠深化改革,更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从现实来看,腐败滋长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我们的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具体体制不健全、不完善,存在不少“空档”。因此,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种具体反腐体制、机制,标本兼治,消除滋长腐败的条件,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面对腐败的严重挑战,世界各国执政党和政府都在研究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对策。由于各国的具体国情不同,腐败的发生的原因和形式不同,因而治理腐败的对策也有所差异。中国的反腐败有中国的特殊性,应走中国特色的反腐败之路。
反腐倡廉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
回顾历史,胡锦涛在讲话中作出这样的深刻总结: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这一论断,既概括了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旗帜鲜明、一以贯之反对腐败的立场和态度,又体现了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洞察和理论上的清醒。
人心向背决定一个政权、一个政党的生死存亡。自古以来,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一直是消蚀人心、丧失民心的重要诱因。“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一再体现在历史上王朝更替、政权兴衰的过程中。古代的政治家、思想家们,虽然发现了政权兴衰变易的现象,并力图避免这种状况的发生,但囿于剥削阶级的局限性,没有找到根本的解决办法,最终也都难以摆脱黄炎培先生所提到的“兴也勃焉,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的束缚。以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找到了破解这一历史谜局的钥匙。早在1945年,毛泽东同志就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的回答:“我们已经找到一条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一解答是科学的,极富前瞻性的。本质含义就是要让人民来监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使其能够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不懈怠、不腐化、不变质。这一解答,在今天同样具有普适性。国内外反腐败经验证明,民主政治是腐败的“克星”。一个社会的民主发育程度与腐败的治理水平是紧密关联的。尽管在民主的条件下一样会产生腐败,比如西方国家虽然号称民主政体,但是也有腐败现象,有的国家的腐败问题还很严重。也就是说任何政体之下都有可能产生腐败。但是根据透明国际每年公布的排行榜,我们注意到,世界上腐败最严重的国家,清廉指数最低的,排在倒数的大部分都不是民主政体国家。这启示我们,虽然民主政体下一样产生腐败,但是如果出现腐败相对来说更容易治理,而且腐败发生的概率也要小得多。
问题的另一方面是,找到破解历史周期率的方法并不等于解决了问题,正如找到了船或桥并不等于过了河一样,还有一个如何实现的问题。权力高度集中而且缺乏有效监督,民主生活匮乏,党内腐败现象泛滥蔓延,是苏共亡党的重要因素。这一历史事实表明,即使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也没有对政权更替的“历史周期率”获得先天的、终身的免疫力。如果任由党内、政权内的腐败现象蔓延,便会导致民心尽失,加速政权和政党走向衰亡。由腐败导致民心丧失,最终丧失政权的例子很多,苏联解体前夕的一项社会调查结果很能说明问题:1990年苏联《西伯利亚报》曾以“苏共代表谁”为题在部分群众中进行调查。统计结果显示,认为苏共代表劳动人民的只占7%,认为代表工人的只占4%,代表全体党员的只占11%,而认为代表官僚和干部的却占85%。一个被人民群众认为并不代表他们利益的党,不管它以往的历史多么辉煌,必然会被人民抛弃,它的最终垮台也是必然的。
我们党对领导革命尤其是长期执政条件下滋生腐败,从而导致丧失民心的严重性和危险性,在认识上是始终清醒的。早在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反复告诫:“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刘少奇早在1948年也鲜明地提出了“胜利后,一定会有些人腐化、官僚化”的问题。建国前夕,毛泽东同志进一步从立党立国的高度来对待反腐败斗争。他对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的高度重视和肯定,与黄炎培关于历史周期率的谈话,以及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关于全党必须保持高度警惕,防止敌人糖衣炮弹袭击等重要论断,都是毛泽东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思想的典型表现。建国后在关于刘青山、张子善事件的谈话中,毛泽东进一步提出“治国就是治史”的思想,他指出,“我们杀了几个有功之臣,也是万般无奈。我们建议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谁要是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1962年又提出“执政的党……如果对腐化堕落不处理,无产阶级的政党也可能变质”的问题,从而一再敲响执政党建设的警钟。(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