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和党员的主体地位,要求我们创新党内制度机制、在增强企业党员的主体意识上下功夫。党组织是由党员个体组成的,党员队伍的状况影响着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党员自身素质与党员主体地位密切相关。从目前企业党员队伍的现状来看,有些党员“职工”意识强于“党员”意识,“雇佣”意识强于“主体”意识,对经济体的依附感强于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如果党员主体意识弱化,即使党组织一再要求和督促,党员发挥作用也是被动的、勉强的、有限的。这就要求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建立健全党内关爱服务机制,对企业党员真正在生活上关心、能力上培养、利益上维护、权利上保障,增强主体意识和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始终把发挥主体作用作为自身的一种自觉行动和神圣责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
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作为党组织发挥作用独特的外部关键因素,要求我们紧紧围绕企业发展开展工作、在提高业主认同感上下功夫。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离不开业主的支持。目前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主要从企业内部解决,党组织成员是企业聘任的职工,企业主对党建的理解程度、对党组织工作的支持程度直接影响着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企业主的教育引导工作,使他们能做到“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认识到企业的发展关键靠党的政策,增强对党的感情,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同感,优化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要特别重视党员业主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忠诚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社会责任教育、和谐发展教育,使他们成为党组织发挥作用的中坚力量,发挥好创业创新的示范作用、诚信守法的表率作用、回报社会的带动作用、支持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其他业主。
乡镇(街道)党(工)委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和具体责任者,要求我们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制、在落实真抓真管上下功夫。基层党委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和具体组织者。从现实来看,一方面有的乡镇(街道)党(工)委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经济工作上,抓党建工作的精力投入、资金投入、力量配置等与面广量大的基层党建工作不配套;另一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新形势下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重视不够、探索不够,往往“重农村、轻非公”。因此,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落实党(工)委书记“一肩双挑”责任,使他们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好党建工作;要健全工作督查和通报制度,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使他们像联系项目、工程一样联系党建工作。探索完善组织员制度和“一企一指导员”制度,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的力量。建立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企业党组织书记例会制度和“业主联谊会”制度,积极探索区域性党建工作新路子,依托工业区、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经常性指导,做到真抓真管。
群团组织在促进企业内部和谐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求我们必须深化党群共建机制、在形成工作合力上下功夫。群团组织是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和谐企业建设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党群共建,对于维护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激发创业创新热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树立“党群工作一体化”的工作理念,把群团组织建设纳入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格局,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研究探索内在规律,不断丰富党建与群建紧密结合的形式、内容和方法,逐步形成党组织对群团组织“思想上带、组织上带、工作上带”、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组建联推、机制联建、活动联办、教育联抓、考核联动、典型联树”、群团组织“推优入党、服务党建”的“三带、六联、一服务”工作格局,造大声势、扩大效应、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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