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调研报告
建筑业已被国家列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怎样深化建筑业改革,使之成为真正的支柱产业,这是建筑企业面临的最大机遇和挑战。从我县建筑企业的现状而言,自身发展面临诸多的因素,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县建筑业的发展现状及主要成就
目前,全县现有建筑业企业8家,按企业等级分,二级企业2家,三级企业6家;房屋建筑企业2家,装饰装修1家、市政企业1家,水利企业1家,还有设计单位1家,监理企业1家,招标代理造价审计中介机构1家。新型建材企业3家。
近几年,我县相继完成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工程,如栖凤园、国税局综合楼、地税局综合楼、财政大厦、世纪广场、鹏程国际住宅小区、县中医院综合楼改造。这些工程在改善市容、方便群众生活,同时受到广大市民和同行的普遍好评。通过建筑业广大干部和职工的辛勤劳动,远安建筑业在不断发展壮大中,走过了一条辉煌的道路,创造了不朽的业绩,远安的市容市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一条条道路连接四方,这是远安经济发展的真实写照,也是远安建筑业发展的最好证明。
我县新型墙材企业发展迅速。通过积极宣传引导,许多民营资本已把目光更多地投向了新型墙材生产领域,相继投产了一批上档次、上水平的新墙材生产线,新墙材生产初具规模。我县第一个新型墙材项目——巡洋兴盛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项目已投入生产,有力地促进了新墙材在各类建筑中的推广应用,我县鹏程时代二期工程、县医院门诊大楼、县初级中学楼改扩建、海天凤凰城、鸣凤家园、银杏华庭等工程使用了页岩砖、水泥空心砖、矿渣、粉煤灰多孔砖等多品种多系列的新型墙材产品。这些建筑工程的应用对我县新型墙材推广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也带动了一批乡镇建筑工程使用新墙材。建筑业的发展壮大,不仅为繁荣农村经济、改变城乡面貌、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做出了较大贡献,而且在增加地方经济实力、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和扩大远安县的知名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筑业已成为全县经济重要的支撑点和增长点,没有建筑业的发展壮大,就没有远安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欠佳,市场准入难
近几年来,根据县政府的要求和规定,我县大多数企业都进行了股份制或者有限责任制改制,但改制后企业效益并不好,企业综合实力不强。我县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低,规模小,全是二级以下,人员资格也二级以下,这还不说,人数也太少,全县符合国家注册管理不到30人,经营范围相对单一,管理粗放,向外拓展业务能力不强。总承包企业做不大做不强,专业承包企业做不精做不专,行业结构不合理。企业要上交工程施工各种保证金,加上中标概率不高,且利润少,我县建筑业企业整体实力反而较前几年削弱,在全县建筑市场所占的份额不断减少。加上我县建筑市场偏小,每年全县公开招标建设项目不超过50个,工程造价不到1个亿,企业利润可想而知少之又之,企业经营举步维艰,严重制约我县建筑业发展,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目标,是大势所趋,那么建筑企业如何发展?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近几年我县建筑业企业利润严重下滑,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得不到保障而纷纷跳槽,我县建筑业企业已面临“人才危机”。当前企业管理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中、高级人才匮乏,对工程建设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指导。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较少,特别是农民工招来即用,大多数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就上岗作业,不懂得操作规程,不懂得技术标准,素质低下。
(三)建筑市场无序,企业有苦难言
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一是招投标中存在挂靠、串标等现象。招标法规定的国有投资工程必须公开招标,而我县规定30万元以上就要公开招标。由于工程项目小、招标范围不大,又未建立必要的市场准入制度,给招投标管理增加了难度,也让少数投机牟利的“投标专业户”钻了空子,出现了串标、陪标、挂靠、非法转包现象,使那些真正高素质的施工企业在投标时无优势,而被一些挂靠企业仅凭低价中标。这既不利于提高我县建筑业企业的整体素质,也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二是低价中标问题突出。一些施工企业为承揽工程不择手段,相互盲目压低竞标价。三是拖欠工程款。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打“白条子”现象依旧无减,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从我县海龙公司每年完成产值5000多万元,而每年拖欠工程款高达千万元以上,建设单位打白条,使施工企业不堪重负。一般来说,施工企业流动资金占全部资金的15%左右,施工企业资金周转主要靠收工程款,而工程款的大量拖欠,无疑等于断了施工企业的资金来源。基建“白条子”使施工企业入不敷出,部分负担只好由企业职工(项目经理)来承担,职工正常的报销无法按时进行,国家规定的一些政策性补贴也难以落实,有的企业生产处于停顿、半停顿状态,并且施工企业在中标后需缴纳质量、安全等保证金,而建设方却没有相应的信用保证。企业一方面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方面不能及时拿到工程款,垫资现象突出。据了解,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工程完工后须支付80%的工程款,而事实上工程完工后工程款支付只达到50%~70%,剩下30%~50%要经竣工验收、审计后才会支付,一拖就是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四是标后监管不到位。当前,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体制没有理顺,机制不健全,造成多头管理,职责不明,反而导致监管不到位。一些工程“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突出,施工过程中监管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班子的到位率进行考核、处罚,建设单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随意变更工程量。由于取消了工程质量、标化工地与企业投标挂钩等规定,企业抓质量、抓安全缺乏主动性,加上工程招投标中生产管理费用较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费用得不到保证,企业对工程的管理投入自然就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出现了下滑趋势。
(四)管理落后
目前,我国国有施工企业亏损面高达40%,其中有半数以上为管理不善所致,就我县而言,施工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也存在着落后,混乱不规范,上不了档次的问题。(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