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是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要进一步搞好整顿和建设。要遵照毛主席关于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教导,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对敌斗争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稳、准、狠以准为重点地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向着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分子实行专政。对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对那些盗窃犯、诈骗犯、杀人放火犯、流氓集团、打砸抢者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坏分子,也必须实行专政。
对敌人实行专政,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不可分开的两个方面。只有坚决打击阶级敌人,才能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同时也只有充分发扬人民民主,才能有效地打击敌人和切实地保护人民。
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实行正确的集中,制定出符合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办法,及时发现和纠正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才能紧密地团结广大人民群众,把各方面的革命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毛主席指出:“没有广泛的人民民主,无产阶级专政不能巩固,政权会不稳。”“要使全党、全民团结起来,就必须发扬民主,让人讲话。”我们一定要遵照毛主席的教导,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对待人民来信来访,决不容许压制群众意见,更不容许对提出批评意见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我们的宪法明确规定了人民的各项权利。各级国家机关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和行使这些权利。任何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实现天下大治,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我们的法律是保护人民利益的。我们要根据这次代表大会将要讨论和通过的新宪法,吸取二十八年来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经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逐步制定和完善各项社会主义法律。要广泛宣传,教育人们树立遵守社会主义法制的观念。干部要守法,群众要守法,人人都要守法。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加强社会治安,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我国是一个共有五十多个民族的统一国家。毛主席历来十分强调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号召各族人民同心协力,共同建设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我们要深入揭批“四人帮”破坏毛主席的民族政策的反革命罪行,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团结。要进行民族政策再教育,着重克服大民族主义,同时注意克服和防止地方民族主义。各民族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学习。认真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切实保障少数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把他们当中的优秀分子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认真办好民族院校,重视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同志,要学习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对于一些落后的陈风旧习,应根据少数民族的意愿,由少数民族自己逐步加以改革。对于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一小撮阶级敌人,必须彻底揭露,坚决打击。
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这是国家在民族工作方面的重大任务,也是加强边疆建设和巩固国防的重大任务。少数民族要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革命精神,国家要有计划地从财力、物力、人力各方面帮助少数民族,保证少数民族地区的“农业、畜牧业、工业要一年比一年发展,经济要一年比一年繁荣,人民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
我们要按照宪法规定,继续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对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反革命活动的阶级敌人,要加以揭露和打击。
发展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广大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群众,团结爱国民主党派、爱国人士、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的革命统一战线,是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统一战线是我们战胜敌人的主要法宝之一。进入社会主义革命时期,革命统一战线继续得到巩固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进一步落实毛主席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和我们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时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统一战线,具有重大的意义。
根据毛主席提出的六条政治标准,凡是接受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人们,我们都要团结,同他们合作,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要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正确的加以接受,以改进我们的工作。对不符合六条政治标准的言论和行动,要进行批评教育,以至开展必要的斗争。我们的原则是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之手段,达到团结之目的。我们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方针,是消灭这个阶级而改造民族资产阶级的人们,使他们逐步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毛主席说过:“只要谁肯真正为人民效力,在人民还有困难的时期内确实帮了忙,做了好事,并且是一贯地做下去,并不半途而废,那末,人民和人民的政府是没有理由不要他的,是没有理由不给他以生活的机会和和效力的机会的。”我们希望一切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人们,都能够在学习、工作和思想改造中取得新的进步,为建设我们的伟大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从国外归来的侨胞,对祖国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要继续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怀归国侨胞和侨眷,并且给予适当照顾,进一步调动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华侨和中国血统的外国人回到故乡探亲访友,要为他们提供方便条件。对中国血统的外国人在我国的亲属,要给予对待侨眷一样的关怀和照顾。
台湾是我国的神圣领土。台湾人民是我们的骨肉同胞。解放台湾,统一祖国,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我们坚决反对任何人制造所谓“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台湾独立”的阴谋。我们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坚决支持台湾人民的反帝反蒋爱国斗争。对于台湾国民党军政人员,我们的一贯政策是“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希望他们认清形势,走爱国统一的道路。中国人民解放军要为解放台湾做好充分准备。我们一定要和台湾同胞一道,实现毛主席和周总理的遗愿,完成解放台湾、统一祖国的神圣事业。
国际形势和我国对外政策(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