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要发育农民合作营销组织,需要认清以下几点:
第一,分清协会与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有其必要性,不能统统改成合作社。
第二,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的组织,不能搞强迫,不能拔苗助长。
第三,合作社是一种社会化营销服务的组织形式,但与政府办的供销社一类组织性不同,它不属于政府主导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未来合作社组织发展壮大了,自然会构成自己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并与政府体系形成合作关系,但是合作前提是自愿和市场交易公平,不应有任何政府的授意或者其他形式的干预。
第四,关于合作社的适用法律。许多国家都将其确认为法人组织,但其实它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即劳动合作性质的经济法人。所以,它常常被归类到第三部门即既非公司又非政府的社会其它组织,而且获得经营免税资格。中国目前还没有为国际通行的这类合作社量身度作其适用法律,延安市可以考虑根据本地情况先出台适用办法。
延安要造就农民营销合作社这类新型的经济组织,政府的思路和政策必须做较大幅度的调整。
第一,政府要为农民营销合作社让出空间,将那些由政府部门翻牌而成的行政性公司或脱钩或解散;
第二,政府要构建市场框架、包括法律法规和交易仲裁、监督等基本秩序;
第三,对农民营销合作社实施鼓励政策,可以考虑免税以及鼓励销售,多销多奖,将
政策实惠真正落实到农民头上。
第四,摆正合作社与村委会的关系,推动村委会的职能变革。村委会应该成为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自治组织,而农民营销合作社是农村社区的经济自治组织,两者之间完全可能形成功能互补的形异质同的同构组织。
总之,发育农民营销合作组织,是一场深层次的社会结构变革。它与延安的社会经济体制、社会经济政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它的方向无疑是发育政府以外的机构以及社会经济的纵经横纬,使得“弱社会”逐渐强大起来。尽管目前我们对于新的结构和新的体制的框架尚不清晰,不过,基本原则就是不能由政府包打天下。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的各种各样的非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在农村,需要能够集合农民的愿望和利益的集体行动的组织。这些组织与政府之间需要结成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合作关系。
三、农村社区公共事业调查
本次调查,我们除了在安塞、洛川、甘泉三县的座谈会了解农村社区公共事业发展状况外,还走访了三县的3所中小学和2所乡卫生院,并在下户调查(30户)中了解农民家庭收支以及用于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费用的情况。
1、我们的主要印象
第一,近年来,延安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乡乡通路、村村通电,
程控电话到乡,电讯网覆盖了80%的乡村,大多数的村通了自来水,农民的生活质量比5年前大有提高。
第二,延安市通过加大对于教育、低保、医疗卫生的投入,积极推进教育和医疗卫生
事业改革,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全市农村地区的公共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比较突出的是全面推行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头。表现为起步早、方向明、政策对头,效果显著。特别是全市确定了“小范围、低标准、先启动、后提高”的原则,摸清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口的底数[2],摸索了关于农村低保对象的资格认定方式,并创造了统一兑付时限、持证开单、信用社领取的一整套效率高、有保障的低保金领取方法。
第三,三县均很重视农民减负工作,使之取得明显成效。例如,安塞县推行农民负担
“明白卡”制度,统一票据制度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同时,认真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2001年,全县人均负担提留统筹费24。8元,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5%。不过,调查显示,农民负担重并非主要由于三提五统等规范化、制度化的措施,而是在此之外的各类临时性缴费,特别是公共事业的达标活动,无论交通、教育、卫生,各部门统统要农民出资搞创建。从而引出了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农村公共事业应该由谁来出资?
第四,延安市坚持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立了“教育奠基、科教兴延”
的发展战略。在农村中小学教育方面,近年来实行“普九”攻坚,布局调整,质量管理、“四制”[3]改革,贯彻国务院关于“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指示精神,加强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领导和管理,强化了县政府的统筹管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责任、乡镇政府和村组织的办学责任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不过,教育方面的问题还很明显,表现在:a、投入仍然不足。延安全市中小学目前还有14万多平方米的危漏校舍缺乏资金。b、人力资源前景堪忧。高素质的教师短缺,目前只能拔高使用。d、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低。校舍投资不断地追人口高峰,但是高峰期过后人去楼空,现在小学校舍已经过剩,初中校舍也将过剩。c、农村学校的规模效益与就近入学有冲突,布局调整难以两全。e、学校管理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乱收费的等现象。
2、农村社会公共事业的财政问题
(一)农村地区的社会公共事业严重缺乏资源
农村地区的社会公共事业严重缺乏资源,主要表现为各项社会事业的经费一直严重不足,除了计生一项的经费由中央按人数直接划拨专款外,其他各项如教育、卫生、计生、低保和文化均存在重大缺口。
首先是教育。今年4月以前,教育政策一直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即在资金拨付上,国家只管公办教师基本工资,其他各项民办教师工资、按教职员人数发放的公务费,班主任津贴、危房改造、教师培训、设备配备等各项开支均要由县乡两级财政承担。仅教育经费这一项每年的开支就占据了县乡两级的基本财力,给县乡两级财政造成极大困难。特别是乡一级几乎90%的财力全用于教育,例如洛川县京兆乡共1348户5638人,2001年的财政总收入167万元,全乡干部有97名公务员、150名教师,年工资总额高达188万元,财政收入全部吃掉还不够,只能由县财政补差21万元。再如安塞县,教育经费每年约需2300万元。其中绝大部分用于人头费,即按照学校教职员工人数拨付的行政费、津贴等,还有校舍维修费。其中,用于民办教师工资的部分并不多。安塞县有民办教师850人,月工资每人300元,年开支需要306万元。县财政只开支133万元,占民办教师工资的43。46%,其余173万元,占56。54%的部分要靠每年向农民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中解决。2300万元教育经费尚未计入设备购置费。最近国家教委要求各地中小学配备电脑,如果按照要求配齐,安塞县需要4400万元。由于缺乏经费来源,安塞县教育局只有以向学生收取上机费、与供货厂家协议借款等方式筹措这笔资金。(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