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抛来的“球”踢还给学生
这是小学毕业考试前的最后一节语文复习课,我夹着语文书和资料一溜小跑向教室奔去。来到教室,教室里乱哄哄的。还没等我站定,同学们就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原来是教室的小喇叭线头掉了,潘某和陈某两位同学想把它接上,结果把小喇叭摔到了地上。我抬头看了看墙上的小喇叭,果然伤痕累累的。再看看面前的两个罪犯似的低着头的同学,想想他们平时大错三六九,小错天天有,我真恨不得上去给他两耳刮子。我终于忍住了。“你们俩看怎么办?”我厉声喝问。还不等他俩回答,台下一阵骚动“赔”“不赔”两种观点,两种不同的声音不觉与耳。此时,我灵机一动,倒不如把处理这件事的权利交给学生,看他们怎么办。
打定主意,我请那两位同学回到座位。然后郑重地宣布:“这节语文课我们临时改作辩论课吧,来开展一次辩论赛。”台下又一阵骚动不安。我清了清嗓子继续说,“既然同学们有的认为损坏公物就该赔,有的认为他们是在做好事,应该原谅他们,不赔。那么就让我们以‘好心办了坏事该不该受罚’为话题展开一次辩论。再按照你们的辩论结果来处理这件事,好不好?” “耶”台下一阵欢呼雀跃,学生们主动按照正方和反方坐成了两队。“潘**、陈某**,你们俩可以根据自己的观点加入到其中的一方”我没有忘记补充一句。
辩论开始了,虽然双方人数悬殊较大,但是这丝毫没有影响辩论的激烈程度。首先是正方代表崔启帆陈词;“我方坚决认为他们理应赔偿。损坏公物要赔偿,这是我们读幼儿园时就明白的道理……”“我方坚持认为他们不该赔,他们虽然摔坏了小喇叭,但是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如果一定要赔偿的话,那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反方代表王慧也不甘示弱。
接着,辩论进入了白热化阶段------自由辩论。
“我方认为如果不让他们赔偿,那么下次同学在擦电脑时就有可能把电脑碰到地上,抹玻璃时就可能把玻璃打碎……”
“我方认为绝对不该赔偿,他们是在为大家着想,试想,如果班里东西坏了大家都不管不问,那会是怎样的情景?”
“我坚决认为他们应该赔偿。以前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这样的消息:一位轻生的妇女,站在二楼的阳台上想要跳楼,邻居发现后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救她,结果,那位妇女头部撞击到阳台当场死亡。事后死者家属把救人者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救人方法不当,如果不救,即使那人跳下去,也不至于摔死。最终那位救人者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方百分之百的认为他们不该赔偿……”
正当辩论双方充满着火药味杀得难解难分的时候,一向办事沉稳少言寡语的刘某站了起来,不慌不忙地说:“我个人认为,他们应该赔,但不是全额赔偿。即使他们是做好事,但就是做好事也得小心点,否则就有可能好心办坏事,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错了就是错了,即便是好心办了坏事也得受到处罚或...”
不等他把话说完,台下早已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其中包括那两位当事人。
事情如何处理已显得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这次辩论,学生明辩了是非,人生观价值观得到了一次提升。最起码他们今后做事会倍加小心
事后,我为我的高明之举而窃喜。假想,如果我当时为了抓紧时间复习而草草处理此事,那么结果会怎样呢?要么今后学生人人自保不敢再过问班级的事,要么做事大大咧咧,不记后果……我不敢往下想了。
课堂遇到突发事件,我们教师往往不够冷静,为了赶教学进度或是简单处理或是置之不理。其实恰当而有效的处理一件事要比教给学生一些书本知识更重要。
恰当地把一些问题教给学生自己处理,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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