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的客观性或本体论的客观性。科学或科学理论是把客观实在、特别是客观的自然存在作为研究对象的,不管把这样的实在被视为真实的存在,还是权且把它当做科学概念、科学信念或科学预设。为此,福尔迈提出科学的客观性预设和实在性预设:
客观性预设:科学陈述应当是客观的。在这里,“客观的”意味着与实在相关。科学陈述(也许心理学陈述除外)与观察者的意识状态无关,而与(假设性地预设了的)实在有关。可见,这种解释建立在实在性预设的基础上。客观性预设和实在性预设(存在一个独立于知觉和意识的实在世界)一起宣称:客观陈述原则上是可能的。
他进而揭橥:在知觉中,实在世界的重构是无意识地进行的;在前科学中,是有意识而非批判地进行的;在科学中,则是有意识地和批判地进行的。非批判的态度同时就是朴素实在论的态度,在它看来,世界如同显现给它的那样。知觉的假设虽然作为这样的假设是可以认识的,但是因为是天赋的和无意识的,所以几乎无法加以纠正。与之相反,科学假设原则上是可以纠正的,尽管也会遇到巨大的心理障碍。
至于实在是实体、关系、能量,还是事件、信息,我觉得对科学来说似乎并非特别重要,关键在于它是否是客观存在。在这里,有两点必须引起注意。一是克鲁比乌斯(Klumbies)所说的:“自然与理性之间的和谐之所以得以实现,不是由于自然符合于理性,而是因为理性符合于自然。”二是要秉持实在论的观点,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工具论或现象论的立场上。巴姆对此有所阐明:“我虽然承认‘表观客体’(即显现于经验中的客体)与‘实在客体’(即认为以不在经验中显现的方式且不依赖于在经验中的显现而存在的事物)的区别,但是却不想以一种坚持对‘实在事物’的信念的方式来限定科学。我个人认为,将科学限制在表观客体的范围之内,不仅过分限制了科学,而且严重妨碍了科学研究的进行。因此,在我看来,愿意坚持客观性包括愿意坚持实在论。”
方法的客观性或认识论的客观性。科学是通过尽可能客观的探究过程,达到对客观实在的部分认识,从而形成具有客观性和真理性的科学理论。在这个过程中,客观的科学方法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也就是说,具有较多客观性的实证方法、理性方法以及具有某种客观性的臻美方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隆季诺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阐述了科学的客观性问题:“科学被认为在客观性术语的两个表面上大相径庭的涵义上,向我们提供了是客观的世界观点。在一种涵义上,客观性与关于科学理论的真理和指称特征的问题有密切关系,也就是说,与科学实在论的论题有密切关系。在这个涵义上,把客观性赋予科学就是主张,科学所提供的观点是把自然界的事实准确地描述为它们所是的样子;它是在世界中被找到的客体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的正确观点。在第二种涵义上,客观性与探究模式密切相关。在这种涵义上,把客观性赋予科学就是主张,科学所提供的观点是通过依靠非任意的和非主观的标准达到的观点,以便发展、接受和拒斥构成该观点的假设和理论。对这样的标准的依靠和使用以及该标准本身,就是所谓的科学方法。常识表明,如果科学在第一种涵义上是客观的,那正是因为它在第二种涵义上是客观的。”
我们的感官和理性是不完善的和“主观的”,它们是否能够获得对客观实在的客观认识呢?福尔迈立足于进化认识论立场,对此做出断然肯定的回答:
所有认识装置都提供了关于客观实在的信息!它能够处理的确定片段越多,能够在相互间区别开来的不同刺激越多,也就是说,它的分解机能越大,它也就越接近于外在于主体的实在。在同假设实在论的联系中,进化认识论确立和奠定了客观知识的可能性,这无疑也是它的最重要的结论之一。由此一来,它在某种程度上给我们关于实在世界的存在及其可知性的直觉信念做了辩护。我们有更多的理由信赖我们的感官印象、知觉、经验判断和科学知识,而不是首先就猜测所有认识的假设性质。
在隆季诺的上面的引文中,他已经赋予科学方法以客观性,并把科学方法视为科学认识的客观性的保障。他进一步申述了其中的微言大义:把客观性赋予科学方法至少能够意指两件事。科学家常常讲到资料的客观性。关于这一点,他们似乎意指,他们的理论和假设赖以立足的信息得到的方式能够为它们依赖于该信息辩护。这包括下述假定或确信:实验被恰当地完成,定量的数据不受测量仪器设计中的任何缺陷和所研究的样本行为中的系统的、但却非特征性的古怪性曲解。如果给定的资料集合在这个涵义上被客观地得到,那么就准许人们确信,它在客观性的两个涵义的头一个上(准确的描述和正确的观点的客观性)提供了可靠的世界观点。由于理论负荷问题,必须证明这类客观性合格。能够是可靠的东西,是在特定的维度或尺度类型内测量值的相互关系。虽然客观的即可靠的测量实际上是客观的科学方法的一个决定性的方面,但是它并不是方法客观性问题能够在其中出现的惟一维度。在把客观性赋予方法时,我们也能够关心它以公正的和无偏见的方式,提供评价假设和理论的手段的广度。他特别强调:重要的是,要在作为科学方法特征的客观性和作为个体的科学实践或他们的态度和实践的客观性之间区分。科学方法的标准叙述倾向于把二者合并,从而导致高度个人主义的知识叙述。实证论的或传统经验论的关于客观性的叙述,把客观性在实践者遵循方法的意义上赋予实践者。按照这种观点,方法是某种能够被单独的个体实践的东西:感觉器官和推理能力是进行受控实验或进行严格的演绎所需要的一切。对于库恩和与境主义的叙述来说,合理性和尊重观察资料对于保证个体的客观性是不充分的。在库恩看来,这是因为这些理智活动是在科学共同体同意的范式的与境中完成的。向科学作为实践的观念的转变,使得把科学方法视为不是主要由个人、而是由社会群体实践的某种东西。也就是说,必须把科学方法理解为社会的而非个人的过程的集成。
隆季诺的强调实际上表明,科学方法的客观性要由科学共同体来担保。拉奇在谈到传统观点对客观性的明确承诺时,对这一点做了更为详尽的论述:观察是固有地客观的和中性的,不管人们的背景、训练、预设或喜爱的理论是什么,人们像其他人一样看到相同的事物。在对人们看到的东西的诠释和说明上可能有争论,但是与科学有关的赤裸裸的经验确实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相同的。这些中性的、公共的和共享的观察事实能够被用来客观地解决争端,客观地指导人们摆脱不正确的理论。由于该过程是逻辑的,如果在其上操作的观察资料是客观的和中性的,那么这些逻辑过程的结果同样是客观的和中性的。观察的中性能够作为科学的客观性在其上被建立的基岩,初始歧异的观点最终会被迫收敛。于是,科学最终是自我矫正的,由于不管你从那里开始,观察的客观性会最终迫使你远离起点的错误。当然,科学家是有人性的,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听任偏见和倾向动摇他们。一些人可能让他们的主观性摆脱控制。但是,在科学内还会共同坚持客观性。因为为真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是永久的(从希腊人那里继承的观点),真的科学结果都应该可以再产生。因此,个别科学家对客观性的偏离不会伤害科学事业,由于不可再产生的结果不会被科学共同体接受。进而,科学的逻辑的和经验的要求,使得非客观的东西没有途径进入科学。波普尔的观点也值得我们重视:(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