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基旨或指导原则也属于科学预设之列,这二者之间似无原则性的差异。科学基旨是美国科学史家霍耳顿在1960年代提出的理解科学思想发展的概念:他把科学概念的内容类比为一个三维空间:传统的科学哲学只考虑经验的(现象的)内容和(逻辑的)分析的内容两个维,认为没有经验和分析实质内容的概念或命题,都是无意义的;构成科学概念内容的第三维则被忽视了,这就是信念、直觉、预想这类历史、社会、心理因素,他称其为theme或thema(基旨)。经验和分析这两维保证了科学的巨大成功,但是它掩盖不住一个令人困惑的事实:
无论在个人水平上还是在社会集体水平上,都有另一些元素进入科学活动中。也就是说,它忽视了这样一些预想的存在,这些预想对于科学思想好像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它们本身却既不能被证实,也不能被否证。而且,这种传统观点既无助于我们了解科学家个人究竟是怎样取得那些后来可以同偶然平面相适应的成果的,也无助于了解作为历史事业的科学究竟是怎样成长和演变的。要了解这样一些问题,我们必须规定第三维,即基旨维。基旨是一种稳定的和广泛传播的基本预想,它们不能直接分解为观察结果和分析思考,也不能从观察结果和分析思考直接推导出来。
按照霍耳顿的观点,像严格守恒、因果性的和机械论的宇宙观、对称性的自觉和不自觉的预想等。有些基旨寿命长且稳定,如关于一切物质基本成分的探索。有些已经萎缩或丧失信誉,如宏观和微观的对应性、目的论性质的驱动、超距作用、隐机制等。任何一个基旨几乎总是可以找到它的反基旨,这两个基旨的两种或更多种理论的信徒之间的盛衰辩证过程是不可避免的,是研究工作的最有力的加强剂之一。而且,一个基旨信念可以是一种具有很深心理学根源的准美学判断,它常常是实际科学工作中做出抉择的根据。
指导原则(指导原理)其义不言自明。它们是指导科学研究和科学活动的一些或隐或显的预设,是非经验的和非分析的。珀尔曼提出,在对宇宙的科学探究中,第一个基本假定是,在宇宙中存在某种自然秩序;否则就会存在彻底的混沌。没有客体和事件之间关系的基础,就不可能有科学。第二个基本的指导路线或指导原则是:宇宙中的秩序是数学的,不管自毕达哥拉斯以来的物理学家和宇宙学家用几何的、代数的或统计的术语表达它,他们都表达了对数学宇宙的基本信任。第三个指导原则是简单性,也可以称其为节省原理,它从古代一直保留至今。它坚持认为,在其他事物相等的情况下,最简单的说明是最好的。第四个指导原则是因果性。我们假定,观察到的每一个结果都有它的明显的或隐藏的原因。偶然性概念构成了构成第五个指导科学的原理或主旨,这至少可以追溯到古代的伊奥尼亚的哲学家。第六个指导原理是是对统一性和对称性的信仰。它可以追溯到古希腊自然哲学家的审美指导原理,充分体现在牛顿的推理规则和爱因斯坦的一生的追求中。施瓦茨(J.H.Schwartz)是这样表达统一性(数学统一性)原理的:“作为一个哲学问题,我倾向于相信,找到所有亚原子粒子和它们相互作用的的完备的、一致的、甚至雅致的数学描述,也许是可能的。”珀尔曼还具体地列举出某些指导原则与科学理论的反映关系,同时也点穿了指导原则的正题和反题的相反相成,指导原则中的直觉、想象、预想、信念诸因素。珀尔曼所谓的指导原则的指称与科学基旨并没有原则性的差异,也与科学世界观、科学信念、科学传统、科学方法这些科学预设犬牙交错。
四、科学预设为真吗?
由此可见,科学预设作为科学的背景假定,与科学的关系的确是密切的。于是,人们自然要问:科学预设为真吗?我们的回答是断然的:
由于科学预设是科学中的形而上学要素,它们不是科学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一般而言是无法用经验证实(或确认)、用逻辑证明、用理性证立的,不管是直接地还是间接地证实、证明或证立。也就是说,超科学的科学预设是不可能用科学方法或在科学之内得到辩护的。
波普尔曾经明确指出:“逻辑经验论者在它们渴望消灭形而上学时,却随之一起消灭了自然科学。”因为正如他们所坚持的,如果“一个陈述被视为在字面上有意义,当且仅当它是分析的或在经验上是可证实的”,那么科学本身就沦为证实原则的牺牲品,由于科学依赖于像自然一致性这样的假定,而该假定本身在经验上是不可证实的。
拉奇揭橥,至少从17世纪时起,人们就认识到,一些科学的必要原则在经验上是不可证明的。事实上,英国经验论者休谟就通过论辩表明,一致性原理不能用任何可以达到的手段证明。但是,由于科学需要那个原理,因此要求为它的使用辩护,以便维护科学本身的普遍合理性。对该问题的一个有影响的反映来自康德。在接受休谟关于一致性在逻辑和经验上不可证明的结论时,康德争辩说,各种思想范畴和原理构成我们的心智结构和感知的真正操作的组成成分。我们拥有的任何经验甚至在我们有意识地接近它们之前,已经按照这些范畴和原理被组织。因此,若我们知道这些范畴和结构是什么,我们便会知道,我们能够永远拥有的关于任何未来经验的某种东西,因为它总是以我们的心智结构和感觉操作所支配的方式被组织。康德得出结论,自然是一致的原理是我们所有经验借以被组织的原理之一。因此,虽然我们不能证明一致性原理的真理,但是我们可以知道,我们能够拥有的经验将永远不会违背那个原理,由于与那个原理符合将被强加于我们能够拥有的任何经验。于是,我们能够信心十足地使用该原理,同时知道它将从来不会在经验上被破坏。对于为使用一致性原理辩护而言,这是一个极为巧妙的解决办法,它也适用于因果性原理等。但是,它带来相连的实质性的代价。由于我们的经验由我们之内的这些结构形成、塑造甚至部分地构成,由于我们达到我们之外的世界的惟一通道是借助经验,所以我们能够在直接研究的一切和实际上在科学上了解的一切是我们自己的经验、我们自己的感知。由于我们的经验部分地甚至在我们意识到或能够意识到这些经验之前发生的主观改动的结果,所以我们根本没有理由认为它们符合终极实在。康德事实上认为,实在本身无论像什么,它都不能像我们关于它的经验。因此,科学获得必须拥有的原理的合法使用,但是它却丧失了它正在研究的被假定的外部世界。这种科学观——科学作为对自然的研究和组织,这种自然是像我们感知它的样子,而不是像它本身所是的样子——是观念论的一种类型,是反实在论的。(责任编辑:一枝笔写作)